通常,卖方需为货物投保CIF价的10%。如果买方需要额外的战争保险,费用将由买方承担。CIF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以装船时划分。相比之下,CIP(运费和保险已付至)更为灵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陆运、海运和空运等。
费用承担:在CIF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费用,买方承担接收后的费用。在CIP术语下,卖方承担交货至承运人的费用,买方承担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后的费用。请注意,FCA(货交承运人)是另一个国际贸易术语,与CIF和CIP不同。FCA规定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收货人指定的目的地是国际空运机场,如北京、上海或南京的国际机场,即使经过中转,CIF和CIP在费用上的差异可能微乎其微,因为货物到达后,买方通常负责支付额外的机场费用。
CIP:风险转移发生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这通常意味着货物交给承运人后,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CIF:风险划分界限是装运港船舷,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卖方责任和费用:CIP:卖方需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并购买包括水上运输险在内的各种运输险,确保货物安全到达。
保险费用。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与CIF(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港)之间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谁承担了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所需的额外保险。在CIP条款下,卖方负责支付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风险,提供必要而充分的保险覆盖,直到货物抵达实质性目标地点。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货物的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时,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在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的保险。货物运输保险适用于所有的货物运输形式,包括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等。
托运人诚实申报义务按航运惯例,如承运人在提单中故意谎报货物性质或价值,则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或是船舶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害,都不负责。但此时应由承运人负举证责任。我国海商法未直接规定保价运输情形下托运人诚实申报义务。
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保险人也不负责: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 区域内托运的货物予以优先承运。
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龄等要求。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托运人、受托人、收货人、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 (2) 托运人签署本委托书时已视受托人为其货运代理人,并认可受托人的代理或转委托行为及提供的运单。 (3) 托运人在接受正本运单时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一次付清全部运杂费。
1、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到岸价确定的。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采取定值的方法加以确定并载明于保单,以此作为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给予补偿的最高限额。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按货价加运杂费、保险费计算确定。
2、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说明如下:保险种类 基本险:涵盖由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货物在装卸过程中的操作不当损失,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以及为保护或施救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3、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涵盖基本险与综合险。基本险包括五方面: 由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等)及意外事故(如碰撞、触礁、沉没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失。 共同海损分摊费用。 为保护或施救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4、一般可按离岸价、到岸价和目的地市价确定保险金额。离岸价是指货物在货物起运地的销售价,即起运地发货价;到岸价是指货物起运地的销售价加上到达目的地的各种运杂费;目的地市价是被保险人在目的地的货物销售价。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到岸价确定的。
5、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确定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依据到岸价。在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金额采用定值保险方法确定,双方可通过协商具体设定。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可依据离岸价、到岸价或目的地市价来决定。
确定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的依据到岸价。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采用定值保险的方法,保险金额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具体协商确定。一般可按离岸价、到岸价和目的地市价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确定 保险金额通常按照货物的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加上运输费用来确定。保险标的 在中国大陆以水路、陆路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
第一条:保险标的范围包括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水路运输的货物。所有货物均有机会成为保险标的。第二条:部分贵重物品,如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必须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成为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 在中国大陆以水路、陆路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涵盖基本险与综合险。基本险包括五方面: 由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等)及意外事故(如碰撞、触礁、沉没等)造成的货物损失。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失。 共同海损分摊费用。 为保护或施救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综合险涵盖的风险范围较广,而基本险则相对基础。